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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实施办法(暂行)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5-10-2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组织,加强学生组织队伍建设,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干部的绩效和技能,提高学生工作的开展的效率,加强学生干部人才培养,特制定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条 动物科技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全院包括学生党员、班级和学生会成员在内的所有学生干部进行考核,从出勤、工作绩效和评价体系三个方面进行评价和考核,最终得分评定方法为:学生干部考核总积分=出勤35%+工作绩效35%+评价体系30%(自评5%+互评15%+老师评价10%),考核实行分数排名制。
第三条 学院成立以院党委、团委老师为代表的领导小组,指导全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学生会成立以主席团、学生会办公室成员及班级学生代表组成的的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工作考核。
第四条 学院考核领导小组对评定结果进行审核,在本学院内公示。
第五条 本评定方法适用于动物科技学院所有党员、学生干部,相同职务的学生干部进行平行比较。
第六条 学生干部考核结果运用:
(一)作为先进班级、红旗(优秀)团支部评选标准之一;
(二)作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干部、每月之星的评选标准之一;
(三)作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之一;
(四)作为毕业生就业推荐标准之一;
(五)作为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标准之一。                                  
第二章考勤
第七条 考勤包括学生干部的日常到会、值班、参与组织活动等情况的记录。学生会办公室成员负责全院所有学生干部(党员、学生会成员、班级学生干部)的考勤,学生会办公室由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考核记录,主席团由团委老师进行考核,每周周一中午学生会常委会例会把考勤情况进行统核,并公示。
第八条 考勤细则:
(一)请假。日常活动请假必须在活动开始6小时前将经批准的正规准假条交至相应部门,有正规请假条的算作正常出勤,无正规请假条或无故缺席的算作缺勤。
(二)迟到。未能准时出席会议且在会议开始后十分钟内到者,视为迟到。
(三)早退。会议结束前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擅自离开者,视为早退。
(四)缺勤。不出席应到会议,或会议前没有递交有效请假证明且会议进行十分钟后仍未到者,视为缺勤。
(五)代班。有事确实不能值班,可在值班开始前,联系本部门其他成员, 代替其值班,代班人员迟到、早退、缺勤视为代班人员迟到、早退、缺勤。
第九条 量化考核标准:
严格按照考勤细则,真实记录考勤情况,其中出勤、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记录,计算公式为:每周出勤率=(正常出勤*1+迟到*0.5+早退*0.5/应到,每月出勤率以本月四周平均出勤率计算,学期出勤率各月份的平均出勤率计算,每周公布一次周表(附表1),每月公布一次月表(附表2),每学公布一次学期总表(附件3)。
第三章绩效考核
第九条 学生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是各学生干部能够根据团委或者学生会的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包括上交材料及组织活动。
第十条 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的具体实施办法:
班级学生干部:
(一)班级上交材料情况:以要求上交材料的时间节点为依据,分为提前上交,按时上交和之后上交三种情况。
提前上交:负责人计20分,班级计20
    按时上交:负责人计10分,班级计10
    滞后上交:负责人计0分,班级计0
(二)班级集体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参与配合学院及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实到人数为要求人数80%-100%:负责人计20分,班级计20
     实到人数为要求人数60%-80% :负责人计10分,班级计10
     实到人数为要求人数60%以下 :负责人计0分,班级计0
学生会学生干部:
(一)上交材料情况:学生会以部门为单位上交计划、总结及相应部门工作材料情况。
    提前上交:负责人计20分,部门计20
    按时上交:负责人计10分,部门计10
    滞后上交:负责人计0分,部门计0
(二)常规活动:学生会常规活动开展情况、效果,由主席团根据现场考察及学生反映进行综合评定。
活动有创新,组织有序,效果良好为“优”:负责人计20分,部门计20
活动常规开展,组织有序,效果良好为“良”:负责人计10分,部门计10
活动现场混乱,状况频发,中途离场为“差”:负责人计0分,部门计0
学生会干部工作绩效总得分=(上交材料合计分数+常规活动合计分数)*35%
第四章 评价体系
    第十一条 评价体系是由自评、相互间评价和老师评价三部分组成,全面调查学生干部的工作成效及群众基础,每学期总评一次。
    第十二条 评价体系考核具体实施办法:
     (一)自评(5%
1、学业成绩(60分):主要考察学生干部的学习成绩,获得专业奖学金者此项计60分,未挂科这此项计分30分,挂科者计0分。
2、个人素养(40分):主要考核学生干部个人素养,工作态度,考试作弊者不参与测评。
自评总得分=专业成绩+个人素养
(二)互评(15%分):
 1、班委:班级同学评价+学生会对接部门评价,满分100分,取平均分。
2、主席团:学院全体同学评价+学生会全体成员评价,满分100分,取平均分。
 
 
    3、各部门:主席团评价+其它各部门评价+对接班干评价,满分100分。
说明:满意度低于70%由团委老师谈话,满意度低于50%取消学生干部资格。
互评平均分=评价总分数÷参与评价打分人数
    (三)老师评价(10%):
每学期期末由辅导员和团委老师党委秘书对班级干部、学生会干部,学生党员进行评价打分,满分100分。
老师评价平均分=评价总分数÷参与打分老师的人数
评价体系总得分=自评总得分*5%+互评平均分*15%+老师评价平均分*10%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评定方法自实施之日起,每学期总评一次,每月公示一次各项考核结果。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量化考核(考勤和工作绩效)结果中,学生干部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五位,由团委老师谈话,连续四个月排名后五位,取消该学生班干部的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六条参评学生建立个人学生干部档案,考核结果记录在册,用于学生干部的各项测评参考依据。
第十七条本办法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结果者,经核实后扣除所得评分,取消测评资格。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539日起实施,有动物科技学院团委负责解释。